咸豐三年歲暮,兵路、貨路與人情一段段斷裂,同裕開始嘗試把信用拆成「人、貨、路、號、期」五項來查。然而第一宗看似五格全滿的棉布押貨,仍因同一批貨早已被重複抵押,造成二十三兩二錢實損。這一回真正要問的不是表格夠不夠完整,而是制度能不能承認自己看不到的地方:真貨、真印與真熟客,仍可能同時構成錯誤判斷。另一頭,淮安又因僵化套用規則,把仍有信用的商戶一併拒於門外。於是同裕逐漸形成新的危機處理原則:地方可以有限度先行,但必須限時、限額、寫明最壞損失,決定與覆核也不能由同一人完成。
延伸閱讀:
https://www.poliecon.com/tongyu-1/天下信用始崩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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