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ello,我是蕉哥。
這一陣子天氣不穩定,雨又下了很多,不管在溪邊還是海邊,其實都有一定的玩水風險。
原本蕉哥上禮拜週末也要在萬里海水浴場辦海邊的課程,也是提前取消。
這種遙控式動力救生圈真的非常好用,我們已經有看到越來越多的地方採購這種動力裝備。而這種裝備真的可以避免救難人員因為要下水而發生狀況,就像上禮拜很嚴重的溪邊消防救生艇翻覆意外。
比較可惜的是,這種遙控救生圈只適合在海邊使用;溪邊如果石頭較多且水深不夠,就無法使用這種裝備。希望有更多地方海巡署多採購。
👨💼 本週新聞
▍濁水溪背包艇遇溪水暴漲卡對岸,救援救生艇翻覆50歲消防員不幸殉職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1459286362665087/posts/1550199590240430
5名背包艇客在孫海橋上游疑遇溪水暴漲翻覆,2人脫困、3人受困沙洲。南投消防局隔日派員駕駛IRB挺進救援,成功救出1人後,下午再度靠近時卻遭猛烈湍流掀翻,2名消防員落水,其中1人脫困,50歲伍姓消防員遭洪流沖走,下午3時在雙龍橋附近尋獲,經CPR及送醫搶救宣告不治。
蘇先生表示,5人都是激流背包艇愛好者,至少都有1年以上實際操作經驗,平時也會相約前往不同溪流從事活動,具備相關規畫及激流救援等能力,5人也都熟悉水性及野外自救。當天下水前看過前3天天候及降雨量,且下水時「晴空萬里」,沒想到進入卡社溪後水勢突然變大。
★蕉哥觀點★
從這次事件可以發現:不管多有專業能力的人,都還是不可避免有可能因為不同的情境狀況需要他人協助救援,因為大自然就是這麼變化多端。
很多時候我們談「風險自負」,希望大家認知到戲水安全是自己的責任,但這都不代表你願意負責就真的不會麻煩到別人。
我們看到相當多業界人士或相關單位在討論「消防激流救援專責外部化」,這點真的很重要。在臺灣,消防隊真的扛了非常多的責任,水域救援、激流救援並不是常態性業務,因為大部分溪邊都在山裡面,消防隊上去協助的機會不多,通常大部分溺者在消防隊抵達前就已經發生狀況。
學習任何事情都一樣,如果沒有常態性去練習相關技巧與技術,學完之後很容易忘記。希望這次的意外可以讓相關政府單位認真研議、調整現行法規制度,讓消防弟兄不需要再擔負這麼多的責任。
📒 本週知識
▍激流救援悲劇為何一再重演?台灣消防制度的根本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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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這次南投水域的救援事故,真的非常錯愕。就在去年,新北廣興橋救溺事故才造成兩位消防學長殉職。同樣是開放水域,同樣是急流,同樣是救援船艇翻覆。為什麼類似的悲劇,會一而再、再而三發生?
台灣消防制度最大的問題,就是消防員什麼都要會,什麼勤務都要去——火災、救護、車禍、山難、激流、潛水、繩索、化災,全都落在同一批人身上。激流救生是低頻率、高風險、高技術的勤務。當你沒有固定接觸急流、沒有持續操作船艇,原本熟悉的技術會生疏,判斷會遲鈍。制度把「曾經受過訓練」直接當成「現在仍具備執行高風險任務的能力」,這才是真正危險的地方。
美國FEMA的急流及洪水搜救制度,將人員分成不同職位,每個位置都有訓練、經驗與能力要求,人員必須持續接受年度複訓、維持游泳與體能標準。日本東京消防廳將水難救助隊配置在特定消防署,由長期受專業訓練的人員負責水域事故。澳洲新南威爾斯州的洪水救援,只有在裝備、訓練適當,且風險評估確認可以接受時,才會進行水域救援。
台灣可以從幾個方向開始改變:
成立真正的水域專責隊,不足則跨縣市建立區域隊,平時集中訓練,事故時整隊出勤。
證照不能終身有效,激流救生人員應有固定複訓、體能與游泳能力考核。未維持技術者只能執行岸上支援。
勤務必須分級派遣,涉及強流、夜間或特殊地形,應同步派遣專責隊,不讓第一線在時間壓力下被迫冒進。
現場取得即時水文資訊,設置安全官,下水前完成風險評估。
消防員必須擁有等待、改變戰術與退避的權利。延後救援不等於放棄救援。
受過訓練,不代表永遠熟練。穿上制服,也不代表什麼危險都必須往前衝。不要再用消防員的生命,提醒這個制度早就應該改變。
📣 本週其他大小事
▍狂風大浪宜蘭外澳遊客落海漂百米,遙控「動力救生圈」驚險救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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